南京城乡居民医保续保方法
江宁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禁止性条件:
1、非正常参保状态不能办理
2、非本地户籍:女性超过40周岁;男性超过50周岁不能办理
3、已正常领取基本养老待遇者不能办理
受理条件: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办理养老保险关系中止手续后,由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参保地申请办理接续手续
收费标准:无
承诺时限:受理之日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转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原参保机构发出;原参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信息表》;新就业的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月最后两天和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夏令时:14:00-17:00)
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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