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乡居民医保续保方法
江宁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
收费标准:无
承诺时限:受理之日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转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原参保机构发出;原参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信息表》;新就业的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月最后两天和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夏令时:14:00-17:00)
咨询电话:12333
投诉监督电话:
江宁区政务中心投诉监督电话:025-69977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