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山红枫节期间10条公交线路临时调整
3月31日起,南京交管部门将对“一键拍”车友及网友的有效举报视频,给予每起30元或1000元不等奖励。
举报奖励范围:
1、举报交通事故逃逸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证属实并为机关提供重要线索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
2、举报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
3、举报以下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并查证属实的,每起奖励30元,举报人每月获得举报奖金累计500元封顶,奖金将采用微信红包形式发放。
▪ 在隧道、高架等道路上实线变道;压导流线行驶;
▪ 骑、压禁止标线行驶;
▪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时,借道超车;
▪ 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 逆向行驶;
▪ 闯单行线;
▪ 高速公路及城市快速路占用应急车道;
▪ 禁行时段内占用公交车道;
▪ 不避让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辆、工程抢险车
举报发放标准:
▪ 对多人举报同一起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最先举报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人;
▪ 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视为一次举报,奖金由举报第一署名人领取;
▪ 举报人举报同一机动车或驾驶人同时存在符合奖励情形的多项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按照本办法最高项予以奖励。
八种情形举报无效
交管部门指出,为促进举报合法公正、合理规范,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身份信息与准确联系方式,协助部门开展工作,举报人提供的视频应当客观正式,并通过合法途径获得,视频应为连续拍摄,中间不得有剪辑、修改、加工,视频内容应能清晰反映违法行为时间、地点、违法车辆号牌、外观特征和具体违法行为的全过程。以下八种行为的举报无效:
一是匿名举报;
二是举报人提供虚假身份信息;
三是举报事实不清或者举报证据不充分;
四是伪造举报材料;
五是以营利为直接目的职业举报;
六是举报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已被查处;
七是举报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取证或无法查处;
八是举报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发生时间超过72小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