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最新缴存比例一览
南京公积金购房贷款办理时间及地点:
1.购买预售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如未办理“预售商品房买卖预告登记”的,应在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日期起一年内到受委托银行指定网点申请贷款;如已办理“预售商品房买卖预告登记”的,应在预售类不动产登记证明所载之日起一年内到受委托银行指定网点申请贷款。
2.购买现售商品房(自管产)的,应在商品房交易登记(含抵押)前到受委托银行指定网点申请贷款。
3.购买二手房的,在存量房买卖备案和登记(含抵押)前到受委托银行指定网点申请贷款。
4.建造、翻建住房的,在《不动产权证书》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受委托银行指定网点申请贷款;大修住房的,在大修完成后施工单位开出江苏省南京市建筑业统一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受委托银行指定网点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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