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
安庆热门资讯 > 安庆社保资讯 > 安庆社保办事指南 > 正文

失业保险申报条件和所需资料

来源:互联网 2023-11-15 17:40:03

失业保险申报登记

一、申报范围:

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二、申报地点:

按属地管理原则,市区国有企业、市属事业单位、县以上集体企业在市失业保险管理处申报登记;区属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在区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登记;县级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在县(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登记。

三、市失业保险管理处的具体受理部门:

失业保险管理处征缴科、审计科。

四、政策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258号令)第二条、《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二十九条、《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

五、须携带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职业证件;

(二)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三)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六、办理程序:

(一)用人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

(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的申请予以受理,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三)符合规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登记,发给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

七、注意事项:

(一)、用人单位发生单位名称、住所或地址、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开户银行帐号、规定的其他事项变更,要履行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二)、用人单位发生解散、撤销、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应及时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三)、社会保险登记证由用人单位保管,在办理招聘和辞退职工手续时应出示社会保险登记证。

注释:

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城镇其他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其他社会力量、公民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这类单位类似于事业单位的形式却又不在事业单位序列中登记。如民办医院、学校、律师事务所、科研单位等。

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组织。该组织必须具备承担独立民事责任能力。参加失业保险的社会团体主要是指学会、研究会、联合会等。不包括参加中国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如:共青团、工会、妇联和民主党派。

关键词:失业保险申报条件申报失业保险所需资料失业保险申报条件和所需资料
上一条:安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指南 下一条:安庆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流程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